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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传斌,现任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。曾任连云港市第十二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连云港市第十二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,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副会长,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,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淮海工学院客座法学教授,律师执业35年。
李传斌律师工作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理念,在所内以身作则,严于律己,团结同志,顾全大局,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。在从事律师业务工作中,具有高度的工作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,从无不良记录,在律师界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。2002 年受到连云港市司法局的嘉奖,2002年10月被江苏省律师协会命名为江苏知名律师,同年被连云港市律师协会评为为完成目标任务先进个人,2004 年被连云港市司法局命名为优秀律师,2005 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优秀仲裁员称号,2006 年被评为连云港市十佳律师,2010 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律师。
李传斌律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及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,具有开拓创新、办理新型法律业务以及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事务的能力和经验。任现职以来,办理诉讼案件近千起,承办大量的非讼业务并担任众多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承办了一些在连云港市、江苏省乃至全国都具有重大的影响的案件。
李传斌律师热心公益事业,多次为贫困、残疾学生捐款,免费为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担任法律顾问、义务开办法律讲座,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。同时,注重知识更新,积极参加业务理论研讨和专业知识探讨。任现职以来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,《共同危险行为归责问题研究》发表在《绍兴文理学院学报》2008年 02 期,被收入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》,《律师职业的根本价值思考》发表于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 2010年第 03 期《社科纵横》,《试论律师的消极性利益意识及其抑制》发表于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 2012年第 06期《社科纵横》,《涉法网络舆情的反思与应对》发表于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的2014年第8期《法制与经济》,《议企业法律文化建设中的律师作用》发表于中国工人出版社主办的2019年总第493期《现代企业文化》。